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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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停止適用100年3月24日訂定之高雄市政府補助團體辦理勞工教育訓練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0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勞組字第10137750200號 函
法規體系:
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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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停止適用100年3月24日訂定之高雄市政府補助團體辦理勞工教育訓練要點
辦法:
停止適用100年3月24日訂定之高雄市政府補助團體辦理勞工教育訓練要點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