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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各地政事務所受理申請土地登記案件處理期限表備註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6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地政籍字第10332052000號 函
法規體系: 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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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修正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各地政事務所受理申請土地登記案件處理期限表備註
辦法:

修正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各地政事務所受理申請土地登記案件處理期限表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