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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6.20 06:5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環保葬骨灰盒借用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6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高市殯處秘字第11470589000號函
法規體系: 民政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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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雄市殯葬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提升本市環保葬殯葬服務品質
    ,提供環保葬骨灰盒申請借用,特訂定本借用須知。

二、殯葬服務業者憑可資證明公司之文件,民眾憑身分證明文件,及環保
    葬許可證影印本。

三、借用時需填妥借用登記表。
四、借用時需檢視清楚,歸還時務必保持完好,否則應負責賠償責任。
五、請務必如期(一期7日內)歸還,若超過期限,可申請延長一期。
六、借用期間不得為營利性使用,亦不得用於其他未經許可的用途。
七、非經本處同意不得轉借第三方使用。
八、屢催不歸還者,得取消其再次借用之權利。
九、可供出借之數量,由本處依實際狀況斟酌衡量之。
十、歸還時經檢查無誤後,填寫歸還登記表,並交還至借用處。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