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11:4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辦理土地徵收遷移費查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4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地徵字第10932909600號令
法規體系: 地政局
法規功能按鈕區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