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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5:0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打狗英國領事館文化園區門票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6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文資字第10430159900號令
法規體系: 文化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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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維護高雄市打狗英國領事館文化園區之設施及環境清潔,並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標
準。
第二條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本府文化局。
第三條  高雄市打狗英國領事館文化園區門票之收費基準如附表。
第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