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1:49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處理違反老人福利法案件裁罰基準
民國 100 年 01 月 31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適當處理本市違反老人福利法案件,並
落實公平執法、減少爭議及提昇行政效率與公信力,特訂定本基準。


二、本府處理違反老人福利法規定之案件;其裁罰基準如附表。
對於個別案件有特殊情況者,得敘明理由後依行政罰法規定,酌予加重或減
輕處罰。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