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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103年11月24日訂定之高雄市民宿專用標識收費標準

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
發布機關: 高雄市政府
發布日期: 107.12.20
發布字號: 高市府觀產字第10732268900號 令
異動性質: 廢止
廢止狀態: 自公(發)布日廢止
廢止日期: 107.12.20
旨: 廢止103年11月24日訂定之高雄市民宿專用標識收費標準
法規名稱: 廢止103年11月24日訂定之高雄市民宿專用標識收費標準
容:
廢止103年11月24日訂定之高雄市民宿專用標識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