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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104年7月29日訂定之高雄市人行道設置公共設施挖掘申請作業審查注意事項

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
發文機關: 高雄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8.10.30
發文字號: 高市工務道字第10839202400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旨: 停止適用104年7月29日訂定之高雄市人行道設置公共設施挖掘申請作業審查注意事項
法規名稱: 高雄市人行道設置公共設施挖掘申請作業審查注意事項
明: 停止適用104年7月29日訂定之高雄市人行道設置公共設施挖掘申請作業審查注意事項
法: 停止適用104年7月29日訂定之高雄市人行道設置公共設施挖掘申請作業審查注意事項
容:
停止適用104年7月29日訂定之高雄市人行道設置公共設施挖掘申請作業審查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