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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06:18

修正1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

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
發文機關: 高雄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8.03.28
發文字號: 高市都發設字第10831098101號 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旨: 修正1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
明: 修正1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
法: 修正1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
圖表附件: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