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3:1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訂定高雄市政府授權所屬各機關自行辦理收入退還有關作業規定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四維財財管字第1000005604號 函
法規體系: 財政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訂定高雄市政府授權所屬各機關自行辦理收入退還有關作業規定事項
辦法:
訂定高雄市政府授權所屬各機關自行辦理收入退還有關作業規定事項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