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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訂定高雄市政府授權所屬各機關自行辦理收入退還有關作業規定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四維財財管字第1000005604號 函
法規體系: 財政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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