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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作業期程及管制措施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2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3 年 09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高市教人字第10336403600號函
法規體系: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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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100年1月26日高市四維教人字第1000005079號函訂定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作業期程及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