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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高雄市政府補助團體辦理勞動法令研習活動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0 月 12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3 年 03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勞關字第10331477700號函
法規體系: 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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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補助團體辦理勞動法令研習活動實施要點」,自103年1月1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