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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處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案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5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教幼字第10333517800號 令
法規體系: 教育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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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處理本市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案件之裁罰,特訂定本基準。

 


二、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案件之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違規案件依本基準裁罰顯失衡平者,得斟酌個案情形,並敘明理由,依行

政罰法規定,酌予加重、減輕或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