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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處理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案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社障福字第10333874900號 令
法規體系: 社會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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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處理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案件之裁罰,特訂定本基準。

 


二、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案件之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違規案件依本基準裁罰如有顯失衡平之情事,得斟酌個案情形,並敘明理

由,依行政罰法規定,酌予加重、減輕或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