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高雄市政府業務革新建議案件評審及獎勵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0 月 13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研發字第10430866100號 函
法規體系: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停止適用100年1月25日訂定之高雄市政府業務革新建議案件評審及獎勵要點
辦法:
停止適用100年1月25日訂定之高雄市政府業務革新建議案件評審及獎勵要點
停止適用100年1月25日訂定之高雄市政府業務革新建議案件評審及獎勵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