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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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旗山車站門票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文資字第10530214300號 令
法規體系:
文化局
圖表附件:
高雄市旗山車站門票收費標準.pdf
高雄市旗山車站門票收費標準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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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第一條 為維護高雄市旗山車站之設施及環境清潔,並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
項規定訂定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本府文化局。
第三條 高雄市旗山車站門票之收費基準如附表。
第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