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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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停止適用104年10月28日訂定之高雄市社會福利基金之貸款逾期欠款及呆帳處理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8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高市社救助字第10537423300號 函
法規體系:
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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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停止適用104年10月28日訂定之高雄市社會福利基金之貸款逾期欠款及呆帳處理作業程序
辦法:
停止適用104年10月28日訂定之高雄市社會福利基金之貸款逾期欠款及呆帳處理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