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共腳踏車租賃站廣告物張貼板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1 月 1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環空字第10543690300號 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局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