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9:15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建築基地法定空地管制查詢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2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工建字第10631098900號 令
法規體系:
工務局
圖表附件:
高雄市建築基地法定空地管制查詢收費標準.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第一條 為規範法定空地管制查詢之收費,並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
定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本府工務局。
第三條 申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管制查詢者,應於申請時按每筆土地新臺幣
三百元繳納規費。
第四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