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新聞局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3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新行字第10630148800號 令
法規體系: 新聞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為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之裁罰,特訂定本基準。


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之裁罰基準如附表。


三、違規案件依前點基準裁罰,如有顯失衡平之情事時,得斟酌個案情形,並
敘明理由,依行政罰法規定,予以減輕或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