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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高雄市體育處陽明網球中心使用管理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高市體設字第10671207200號 函
法規體系: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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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停止適用101年8月13日訂定之高雄市體育處陽明網球中心使用管理須知

辦  法:
停止適用101年8月13日訂定之高雄市體育處陽明網球中心使用管理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