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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代清理廢彈簧床墊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7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環衛字第11342891201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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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條  為收取清運本市廢彈簧床墊代清除處理費,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
          十四條第三項訂定本標準。

第 二 條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本府環境保護局。
第 三 條  本市家戶或非事業未自行或委託合格清理機構代為清理廢彈簧床墊
          者,得依本標準向主管機關繳納代清除處理費,委託主管機關代為清理。

              前項代清除處理收費標準如附表。
第 四 條  委託主管機關代清理廢彈簧床墊者,以電話或書面向轄區清潔隊申
          請,並繳付代清除處理費後,按登記順序辦理。

第 五 條  本標準施行日期,由本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