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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1236229300號令
法規體系: 都市發展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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