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6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衛食字第10242510300號令
法規體系: 衛生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