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0年11月14日高市府四維工建字第1000125306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7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137857000號令修正第3-1條
中華民國102年7月29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235067300號令修正第3條附表
中華民國103年7月17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335293300號令修正第3.6條
中華民國106年3月9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631297900號令修正第4-1.5-1條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5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639477400號令修正第6條及第3條附表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942147700號令修正第4-2.5.5-1及第3絛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