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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弱勢單親家庭扶助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2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社兒少字第10632046500號令
法規體系: 社會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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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民國100年2月28日高雄市政府以高市府四維社兒少字第1000019417號令訂定自中華民國100年1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6年3月6日高市府社兒少字第10632046500號令修正本辦法除第八條第三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