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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2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社救助字第10533554400號令
法規體系: 社會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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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0年2月10日高雄市政府以高市府四維社救助字第1000013194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1年6月28日高市府社救助字第10135793000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
中華民國105年5月5日高市府社救助字第10533554400號令修正全文自105年6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