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勞工行政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2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四維勞秘字第1000019419號 令
法規體系: 勞工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0年2月28日高雄市政府以高市府四維勞秘字第1000019419號令訂定高雄市勞工行政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規則並自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