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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事件裁量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6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四維新行字第1000068497號 令
法規體系: 社會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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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0年6月30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維新行字第1000068497號令訂定高雄市政府處理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事件裁量基準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