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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高雄市各級學校不適任教師審議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 年 01 月 2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3 年 09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高市教人字第10336403600號函
法規體系: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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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100年1月26日高市四維教人字第1000005079號函訂定高雄市各級學校不適任教師審議處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