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場地使用管理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5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文中字第10931221800號令
法規體系: 文化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1年5月28日高市府文發字第10130852900號令訂
中華民國102年2月25日高市府文發字第10230253600號令修正第6.7.13.14條
中華民國105年6月30日高市府文發字第10530882500號令修正第4.5.8.10.12.15條及第3條附表
中華民國109年5月7日高市府文中字第10931221800號令修正第7.8條及第3條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