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未經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工建字第11133278300號令
法規體系: 工務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1年7月5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134081200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9年3月26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931796800號令修正第3條
中華民國111年4月29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1133278300號令修正第3條、第4條及第4條附表一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