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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妨害交通車輛移置及保管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8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0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交停管字第10537617500號令
法規體系: 交通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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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1年8月6日高市府交停管字第10134006000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0日高市府交停管字第10537617500號令修正第3條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