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0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教幼字第11334656700號令
法規體系: 教育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9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0137472200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4年1月29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0430568000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0530513500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7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0738375200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10年9月6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1036253500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13年6月27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1334656700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