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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招收需要協助幼兒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2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7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教幼字第11234925300號令
法規體系: 教育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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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1年12月27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0139121400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4年7月30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0434683600號令修正第5條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0438421100號令修正名稱及部分條文自105年4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0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0738486100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
中華民國112年7月10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1234925300號令修正第3條、第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