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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績優教保服務機構及優良教保服務人員獎勵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2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教幼字第11231751100號令
法規體系: 教育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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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1年12月27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0139121600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7年4月23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0732416900號令修正第1條、第10條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7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0738377800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
中華民國112年3月17日高市府教幼字第11231751100號令修正第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