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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立殯葬設施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2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民殯字第10971173700號令
法規體系: 民政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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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1年12月24日高市府民殯字第10171058200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3年3月21日高市府民殯字第10370269000號令修正第2.3.5.10.13.14條及附表
中華民國104年5月14日高市府民殯字第10470400300號令修正第3.5條及附表1.4
中華民國104年9月10日高市府民殯字第10470866800號令修正第11條及附表1.2.4
中華民國106年3月20日高市府民殯字第10670188100號令修正第2條附表4
中華民國106年6月22日高市府民殯字第10670494000號令修正第2條附表4
中華民國107年8月23日高市府民殯字第10770663100號令修正第5條及附表1.3
中華民國108年3月7日高市府民殯字第10870135700號令修正第3.5.6條及附表1.3.4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1日高市府民殯字第10870848000號令修正附表1.3.4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高市府民殯字第10971173700號令修正第3條及附表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