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市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回饋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3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環綜字第10431826600號函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3年3月25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0332875300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4年2月24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0431826600號函修正第3點、第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