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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6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災防字第11331315300號函
法規體系: 消防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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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0年6月17日高市府四維消管字第1000064050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4年6月17日高市府消管字第10432671900號函修正部分規定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4日高市府消管字第10434488300號函修正第6點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4日高市府災防字第10534873300號函修正部分規定
中華民國107年4月26日高市府災防字第10731616600號函修正部分規定
中華民國108年7月15日高市府災防字第10832743100號函修正部分規定
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高市府災防字第11030450000號函修正第6、7、9點
中華民國111年4月27日高市府災防字第11132376500號函修正第6、7、9點
中華民國113年3月8日高市府災防字第11331315300號函修正第2、6、7、8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