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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1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工建字第10938099300號令
法規體系: 工務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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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5年1月7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440035100號令制定
中華民國107年1月22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730361600號令修正第24條
中華民國109年8月20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938099300號令修正第2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