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特定地區營業用三輪以上慢車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3 月 09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06 年 09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交運管字第10631349600號 令
法規體系: 交通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6年3月9日高市府交運管字第10631349600號令訂定高雄市特定地區營業用三輪以上慢車管理辦法並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