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領有使用執照建築基地範圍內部分土地申請建築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工務建字第11039425600號函
法規體系: 工務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930487500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10年10月5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039425600號函修正第3、4點
中華民國112年3月31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23308940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2、3、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