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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3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人給字第11130133100號函
法規體系: 人事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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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0年3月3日高市府四維住福字第1000021021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9日高市府四維住福字第1000139946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2年3月18日高市府人給字第10230269100號函修正第10點
中華民國104年2月5日高市府人給字第1043012530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11年2月15日高市府人給字第11130133100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