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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2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交停管字第11233393800號令
法規體系: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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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03月22日高市府交停管字第11233393800號令廢止「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