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3 18:5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2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交停管字第11233393800號令
法規體系: 交通局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112年03月22日高市府交停管字第11233393800號令廢止「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