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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停止適用100年1月19日訂定之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兒童及少年親屬寄養服務補助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高市社婦保字第10539658100號 函
法規體系: 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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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停止適用100年1月19日訂定之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兒童及少年親屬寄養服務補助原則
辦法:
停止適用100年1月19日訂定之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兒童及少年親屬寄養服務補助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