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高雄市人行道設置公共設施挖掘申請作業審查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0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工務道字第10839202400號 函
法規體系: 工務局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停止適用104年7月29日訂定之高雄市人行道設置公共設施挖掘申請作業審查注意事項
辦法:
停止適用104年7月29日訂定之高雄市人行道設置公共設施挖掘申請作業審查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104年7月29日訂定之高雄市人行道設置公共設施挖掘申請作業審查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