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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高雄市人行道設置公共設施挖掘申請作業審查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0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工務道字第10839202400號 函
法規體系: 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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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0月30日高市工務道字第10839202400號函停止適用104年7月29日訂定之高雄市人行道設置公共設施挖掘申請作業審查注意事項並自函頒下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