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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使用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9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文發字第10231647700號令
法規體系: 文化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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